Tuesday, February 28, 2012

我的 Lady Gaga

星期日跑去露宿了一天,
為的是 Gaga 的票。
結果呢,
是買不到的。

聽說只有前十能買到票,
排在我前面,幾天前來的也買不到。
我只是排了一天,
其實也不是太慘。

不過後面的死八婆,
我不跟她嘈是因為有警察,嘈了我會把自己的位於丟了。
基於不想便宜了她,所以唯有忍一下。

好煩啊!
怎麼會買不到?
Gaga 第一次來香港也看不見。

算吧,
黃牛們把票價都炒得太高了,
決意不買黃牛。
我們不買,你們把票價炒得再高也沒有,
到時你們手上的票放不去,是你們自己的問題。

不過總是有傻人去買。

排前面的嬸嬸超好人,
把毛氈給了又,
又把紙皮撿回來,
而且又請我們吃橙跟小吃。
最後大家也不買到,可惜。
像她這種人應該要有一張票! 而不是黃牛!
(她是幫自己女兒買的,不是黃牛。)

如果天神給我一張票,我都不要金莎了。

之後去上學,

在彌留之際撐過了 3hrs 的課,
沒有睡覺。

還回家吃飯放狗洗澡才去睡,

35hrs 沒睡,還沒破之前的 50hrs 紀錄。

睡醒又上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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