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October 26, 2009

隨記


有些事情你永遠不會忘記,
我猜這就是刻骨銘心。
有些事一早以為自己忘記了,
原來只是一點小事情,就能把整件事的記憶重新喚起。
這世界只有一些我們以為自己忘記了其實忘不了的事情,
還有一些想忘記卻做不到的事。
只是區區數隻字,竟然能夠足夠勾起很多很多的往事,
嗯,不要看少文字的力量。


帶著小啡散步雖然很辛苦但是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
皆因小啡實在太威武了,
無論是狗是人是貓是老鼠是鬼也好,
看見牠總會避開,
而拉著牠的我當然也會在沾沾自喜。
(我知我有點心理變態)
有時我會想著,如果我也能給別人這種壓力的話,
你說有多好啊。


看了這段片,很感動。
如果有養寵物的話更是感動。
(這個我詞窮了,除了感動我想不到還有什麼詞語可以用。)


看完這個之後,
我在想,如果有一天牠們離開我之後,我會變成怎樣?
牠們三個,是我生命的大部份啊,
我能否承受得起這種刺激?
想到這裡,眼睛又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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